恋爱方面的一些事

在恋爱期间,转账或赠送贵重物品属于双方自愿行为,通常视为表达爱意的一种方式。根据《民法典》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除非有特别约定或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条件,否则分手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恋爱期间共同购买的财产,如房产、车辆等,应根据双方出资比例、贡献大小及协商情况处理。若双方有明确的出资协议或共同财产约定,按约定处理;若无约定,则可能需通过诉讼或调解方式,依据双方实际情况进行分割。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从法律角度来看,恋爱关系中的承诺一般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为恋爱关系并非法律关系,双方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除非承诺转化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或合同,如婚前财产协议等,否则恋爱中的承诺仅受社会道德约束,不受法律保护。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德清县看守所地址 上海市第四看守所地址 台州市看守所电话 杭州市律师 安吉县律师 桐乡律师 杭州富阳法律咨询 庆元法律咨询 松阳县律师网 金华市金东区刑事律师咨询 仙居县专业刑事律师 丽水市专业刑事律师 松阳县专业刑事律师 温州市龙湾区刑事律师咨询 杭州市临平区律师网 湖州吴兴离婚律师 宁波房产律师 文成律师哪个好 温州洞头律师 嘉兴秀洲刑事律师 海宁刑事律师 嘉善刑事律师 义乌刑事律师 杭州律师事务所 磐安律师事务所 苍南律师 龙游律师 宣城律师 宁波江北交通事故律师 衢州衢江交通事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