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老板不承认工资及雇佣事实,我需准备哪些证

首先,您应收集考勤记录、招工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这些材料能直接证明您与老板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将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等法律责任。若缺乏这些证明材料,可能导致劳动关系难以认定,进而影响工资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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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您应准备考勤记录、招工招用记录等材料证明事实劳动关系。这些材料依据《劳动合同法》能直接证明您与老板间的劳动关系,若不及时收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老板将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严重时您可能难以追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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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等。您应先尝试与老板协商,协商不成时再考虑劳动仲裁,仍未解决则可诉诸法院。选择时应考虑效率与成本,劳动仲裁较快但裁决后老板可能不服,法院起诉耗时但判决有强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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